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須知
一、申請條件
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人,可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
(一)投資類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
2、在中國投資實際繳付的注冊資本金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我國頒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產業投資合計不少于50萬美元;
b在中國西部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投資合計不少于50萬美元;
c在中國中部地區投資合計不少于100萬美元;
d在中國投資合計不少于200萬美元;
注:投資不包括個人從事房屋、股票、有價債券買賣、交易等投資活動。
(二)任職類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在中國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具有副教授、
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3年且納稅記錄良好;
2、任職人員在中國任職的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機構;
b重點高等學校;
c執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者重大科研項目的企、事業單位;
d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
(三)特殊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四)夫妻團聚人員
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且每年在中國居留時間不少于9個月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五)親子團聚人員
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六)親屬投靠人員
1、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
2、年滿60周歲且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居留時間不少于9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二、申請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四張(其中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2、提交有效外國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有效證件;
3、提交中國政府指定的衛生檢疫部門出具的或者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外國衛生醫療機構簽發的,且在申請前6個月內進行身體檢查的健康證明書;
4、提交申請人所屬國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無犯罪記錄證明;
5、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境外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
投資類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登記證明及聯合年檢證明、驗資報告、個人完稅證明。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交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2)配偶申請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婚姻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申請的,需提供本人永久居留證、子女出生證
明或親子關系證明或收養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我使、領館認證。
任職類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任職單位出具的本人職務或職稱證明;
2)《外國專家證》或《外國人就業證》;
3)任職單位的登記證明、年檢證明,個人完稅證明;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還需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聯合年檢證明;
4)任職單位是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交外商投資項目確認書;
5)任職單位是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或重大科研項目的事、企業單位的,提交省、部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證明文件;
6)任職單位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提交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7)任職單位是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或者是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的,提交外商投資先進技術企業確認書或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確認書;
8)配偶申請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婚姻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9)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申請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證、子女出生證明或親子關系證明或收養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特殊人員及其配偶、子女
1)提交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和有關證明。
2)配偶申請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證、婚姻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婚姻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申請的,需提供本人的永久居留證、子女出生證明或者親子關系證明或者收養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上述證明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夫妻團聚人員
1)提交中國籍配偶的常住戶籍證明或其外國籍配偶的永久居留證;
2)婚姻證明(在境外登記的婚姻,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經公證的生活保障證明及房屋租賃或產權證明;
親子團聚人員
1)申請人的父母至少有一方為中國公民或為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提交中國籍父母的常住戶籍證明或其外國籍父母的永久居留證;
2)本人出生證明或親子關系證明或收養證明。外國機構出具的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注:此類人員申請時,首先應根據《國籍法》審查確認其國籍
親屬投靠人員
1)提交被投靠的中國公民的常住戶籍證明或者外國人的永久居留證;
2)經公正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投靠人國外無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3)經公正的投靠人經濟來源證明及被投靠人經濟擔保證明;
4)經公正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賃或產權證明;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方式
到市局出入境管理處辦證大廳申請,可由被委托人代為申請,但需提交申請人出具的委托書。申請人在國外出具的委托書,需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四、辦理時限
(一)首次受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的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二)申請換發或補發的,申請方式自受理之日起15天內完成調查,審核機關5天內完成審核并報公安部制證。
五、收費標準
(一)受理申請時收取每人1500元,核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時每證收費300元。
(二)證件有效期滿、內容變更、換發或補發的,按每證300元收取。
(三)證件丟失或損壞補領的,按每證600元收取。
六、有關說明
(一)個人完稅證明是指申請條件中規定期限內申請人繳納全部稅款的憑證。
(二)聯合年檢證明是商務、工商、海關、外匯等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聯合進行的年檢證明。
(三)特殊人員類的"推薦函及有關證明"是指國務院所屬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薦函、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在華居住證件、獎勵證明以及申請人獲得的具有世界影響力或重大價值的科研成果證明等。
(四)本須知中的"中國公民"是指具有中國常住戶籍的中國公民。
(五)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特殊人員以及補發、換發證件的人員,無需提供健康證明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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